【永研】一定曾遇爱情(上)

一定曾遇爱情(上) 

街道旁的柏树葱郁繁茂,清晨浓郁的雾气已然散开,空气却仍旧湿润,树梢上啾啾叫着的鸟儿,有些娇俏有些闹人。

有一只胆大的,完全不怕人似的,直接落着了肩头。永近被这个热情得过分的小家伙逗乐了,将手上的吃食递过去。

谁知道那小家伙瞧了一眼,竟然鄙视的飞走了。

永近心里有些发囧,对于自己被鸟嫌弃了的事实感到难以接受。

“难道我的魅力已经消耗殆尽了吗?还真是困扰啊。”

永近摸着下巴,微微叹气。自从两年前出事,人虽然被抢救过来,记忆却全部丧失。他被父母接到这个乡下小镇,安心的静养。

乡下的小镇,没有城市中那么多的娱乐设施。平淡到单调的日子,像是不断重复的螺旋,一日日毫无新意。

永近一度觉得,如果自己没有失忆的话,一定会受不了而离开的。因为现在失忆的他,留下来的原因,也仅仅是没地方可去。

永近回到那个暂居的小屋,伸手取过放在信箱里的白色信封。这可以说得上是他在这里最重要的一项娱乐活动了。

那是他来这里的第十一个月,门外放着一封没有署名、没有邮戳的信,用精美的暖黄色信封装着。

信上说,写了一个故事,想要让自己看。如果同意的话,就在信箱上放一颗咖啡豆,他会每天将信送来。如果觉得困扰,那么就不用在意了。

这封信就好像一颗投入湖里的石子,搅动他平淡的生活,在无聊的小镇中找到一丝乐趣。

第二天,永近在信箱上放了整整一包咖啡豆,然后就出门去了。

再回来时,信箱里已经多了一封用棕色的大信封装着的信。信封里面装着整整三页打印出来的纸,那是一个关于喰种的故事。

永近有些意外,那个措辞温柔的青年,居然会写这样的题材。至于他为什么会知道他是青年嘛~

虽然后来寄来的信是打印出来的,但一开始的那封是手写的啊。字迹虽然清秀但下笔是力度还是可以看出是男人,毕竟如果是男孩子性格的女生,那么基本上是不可能有那样的字迹和笔触的。

在那之后,等那封不知是谁寄来的信,就成了永近这一年里最重要的事情。

观察久了,永近也开始发现,那人送信的规律。那人都是亲自送的信,而且几乎都是在傍晚。

出于对那人的好奇,永近写了一封信给他。恶作剧般的,用粉红色精美的信封装着——那使信看起来就像是情书,尤其是信上并没有地址和邮票,只是在信封上写着“未知的友人启”。

【亲爱的未知的友人:

请允许我这么称呼你,如果你对于这个称呼不满意,也许你可以具上全名?对于不知道你身份的事,我甚感困扰。如果你愿意,那么作为回报,也许你会乐意到我家做客。

ps:顺便一提,我的手艺还是蛮不错的。】

——似乎有些太正式了。

不过毕竟是陌生人,永近也很难决定到底该用什么样的字眼。

将信放入信箱后,永近躲在二楼的窗户旁,准备看看这个写信的人到底是什么样子。

明亮的路灯下,那人穿着连帽衫,帽沿拉得很低,低头完全看不见脸。突然间那人抬头,视线相对。

那人发现自己了,永近心想。

果然第二天信箱里除了棕色信封外,多了一封和第一日一样的暖黄色信封。

【亲爱的英:

我读了你的信,如果你愿意,可以叫我失语者。不过抱歉,现在我还不能告诉你我的身份。总有一天我们会见面的,虽然也许那要很久以后。

我想从今以后,我也许不会再亲自送信了。你的敏锐让我感到紧张,这样做风险太大了。所以今后,送信将由我的信使代劳。

如果你需要和我联系,可以将咖啡豆放入信封,我的信使拿到信会转交给我的。

ps:如果可以,能不能不要用粉红色的信封,看起来就像是情书一样,稍微让人有些害羞。】

看完信的最后一句,永近没忍住,捂着肚子笑起来。不知道为什么,永近一眼就看出:信里那人自称失语者的人,一直在努力掩饰着;但最后一句没忍住,还是暴露出了本身的性格。

永近肯定那是自己熟悉的人,虽然措辞陌生,但隐藏在字里行间的熟悉,尤其是最后一句那无比熟稔的语气,都能肯定永近的猜想。

——可惜自己失忆了,不然就可以知道是谁了。

永近撑着下巴,望着窗外。呐,今天也是不错的天气呢。果然应该出去的,宅在家里发霉才不是自己的风格。

拿起最喜欢的金色耳机戴在头上,选了首轻松的曲子,朝着熟悉的街道进发。

有些走调的哼着曲子,随着节拍迈动步子,整个人都洋溢着快乐的气息。

“啊,要是能够再遇上喜欢的女孩子就好了。”永近一手握拳捶向掌心,为自己的突发奇想感到兴奋。

——不过肯定不可能的啦。

永近在这两年中,从来没有过心动的感觉。不过他却从来都没感到焦急过,因为他和恶魔做过一个交易。

说来也奇怪,一般的失忆患者,会随着时间慢慢找回记忆。永近这两年间却没有恢复任何的记忆,不过有那么一个影像,即使是失忆了,永近也记得特别的清晰。

昏暗的透着几分血色光芒的店铺中,披着长长的黑色披风的青年,有着如月光般耀眼的白发,像是天使一样。然而那双红色的眼眸,却不是天使会有的。

失忆以来,永近不断重复梦见这样的场景,然而每一次他都没能看见青年的脸。因为那个人一直都带着白色的无脸面具。梦里永近感觉自己递过一个用瓶子装着的,散发着柔和而绚丽的光芒的“爱情”。

“呐,我把我的“爱情”给你了,这下你可以答应我了吧。”

白发的青年听见后,轻轻的笑了一声,冰冷的金属的质感。

这是嘲笑吧,绝对是嘲笑的吧!简直太恶劣了!

——比起天使什么的,还是恶魔更适合这家伙。

永近一直都想不出,到底是什么事,值得让他用“爱情”去交换。不过既然自己换了,那么一定是自己认为那件事更重要吧。

***

栗色的长发,深色的格子围巾,带毛领的咖啡色长风衣,米色长裤加同色的小短靴,看起来甜美安静,却又透着青春的朝气。女孩抱着书,站在红绿灯下,等待着绿灯。

“扑通”“扑通”

永近感觉自己心脏在剧烈的跳动,一股强烈的熟悉涌上来。但他们一定没有见过面,即使是在失忆之前,永近能够确定。

——也许这就是爱情吧?

永近开始相信,或许那个关于恶魔的梦,真的就只是梦了。因为自己心动了的啊,要是真的典当了“爱情”,一定是不会心动的吧。

从来都是行动派的永近,这次也不例外。他在女孩过来时,很认真的去搭话了。

不过很显然两年没谈过恋爱,甚至据说失忆前也没有过的人,搭讪的技巧真的不怎么样。不过值得庆幸的是,女孩虽然一眼看出,也还是乐于和他聊聊,没当成变态直接无视掉。

很久之后永近问起过这件事,而她的回答是:“虽然不知道为什么,但是有着那样灿烂笑容,眼里却充满哀伤的你,让我忍不住想要停下来。” 

不过那都是很久之后的事了,现在的永近和偶遇的女孩相谈甚欢。永近还相当绅士的,送了她回家。

随着耳机里的蓝调,轻声哼着。永近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,那是找到了生命缺失的无与伦比的满足。

——啊啊,怪不得都说恋爱让人疯狂,果然是让人无法拒绝的美好啊。

永近感叹着,原本轻松的脚步,却突然一顿。黑色的短发,柔顺的下垂着。明明看不清面容,却无比肯定那人的表情是那么的温柔。

——是谁?!

两年来,从未有过的经历,从未想起过的曾经,却在这一刻,被故人的身影侵袭了大脑。

为什么,就是想不起来?永近扯着头发,为自己的无力感到愤怒,剧烈的头疼阻止记忆的回归。于是再渴望,也无法想起,再眷恋,也只能被隐藏。

沥青路灰色的路面上,慢慢出现暗红的斑点,一点点的不断的扩散,最后密集的占据了整个视野。

永近站起身想要远离,可那些暗色的光斑一样的东西,却一直在眼前挥之不去。

什么嘛,原来是眼花了啊。永近脑海只来得及闪过这个念头,便失去了意识,昏倒在地。

永近睁开酸涩的眼,入目是熟悉的布局——是自己家。永近撑着身子,从床上坐了起来,紧闭的门窗,拉上的窗帘,没有泄露出一丝光亮。不过再怎么说,也住了两年,总归是熟悉的。

赤脚踩在毛绒绒的地毯上,在黑暗之中熟练的拉开窗帘。习惯了黑暗的眼睛,被突如其来的阳光灼痛。永近忍不住抬手挡在眼前,在指缝间漏下的金色之中,有一抹耀眼的白一闪而过。

永近忍着眼睛的刺痛,放下手细看,却是什么都没有发现。

“……也许只是错觉吧。”永近喃喃自语。

不过,昨天到底是谁送我回来的?明明就应该是昏迷在大街上的,而且他怎么知道我家的?还有他到底是哪来的钥匙啊!?

永近低头看着自己已经被换过的衣服,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,但总有种亏大了的感觉……

算了,不管了。反正怎么想,能够做到的也只有那个人而已。那么,这次给他个惊喜好了。

从抽屉里拿出鹅黄色的,印有暗色的花纹的信纸,永近想了想,又换了张带着薰衣草香味的。

【亲爱的你

抱歉,没有用你所说的称呼。因为我可是一直觉得,你会是一个非常可爱的人。(而现在我可以确定了)昨天要不是你,那么大概我就真的只能睡大街了,你知道那样的感觉可实在不怎么样。

你还真是温柔呢,不过下次别再对别人这么温柔了。因为啊,我感觉自己可是快要爱上你了啊~

哈哈,开玩笑的啦。你不会生气的,对吧?这样,我告诉你一个秘密,当作歉礼好了。

我啊,曾经失忆了。明明该是二十几年的人生,但事实上却只有两年的记忆。用两年的记忆,来撑起二十多年的岁月,真的很痛苦。你知道吗,在刚醒来的时候,那种心底的空虚,让人完全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,可即使如此,却也是连死去的意志也没有。只能不断的漂浮着,等待着坠落的那天。

我想你一定不知道,你的信到底对我有多大的意义。我只能告诉你,我仅有的两年记忆,由它编织而成。

这些话,我可是从来没告诉过然后人的,你可是第一个知道的人呢。不过不能亲口说给你挺还是蛮遗憾的。

对了,还有件重要的事差点忘记了。我啊,好像找到我喜欢的人了,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呢,在那之前我还以为自己不会喜欢上任何人呢,哈哈。

爱你的英】

落款永近想了很久,最后还是抱着一丝恶作剧般的心情,写下了这四个字。不知道他看到后会有什么反映,永近撑着下巴,望着窗外想象着那人的反映。一定很可爱吧,得出这个结论后,永近低下头,看着手机里昨天才存下的第三个号码。发出邀请的短信,在看到肯定的回答后,露出开心的笑容。

有时候,命运真的很奇特,一抬头一低头,也许就会决定很多事。

就好像永近如果不低头,那么他就能看见窗外那个白发的青年。

永近到最后也不知道,那一天,那个白发的青年,曾经在窗外看着,从天黑到天明。

永近陪着她坐在柔软的草地上,安静的听着,少女温柔的声音,读着热情奔放的葡萄牙情诗。她说是勃朗宁夫人的诗,不过永近并没有听说过。只是永近一直都记得清晰,诗的第一首,她刻意压低的声音,温柔而又缠绵的朗诵着,如同告白一位远去的故人。

 

穿过我泪眼所逐渐展开的幻觉,

我看见,那欢乐的岁月、哀伤的岁月——

我自己的年华,把一片片黑影接连着

掠过我的身。

我觉察背後有个黑影揪住了我的发

往後拉,还有一声吆喝:

“这回是谁逮住了你?猜!” 

“死。”我答话。

而那银铃似的声音回答:

“不是死,是爱。” 

 

那天永近不知不觉间,就在那温柔到近乎哀伤的声音中睡着了。最后在日落的时候,被叫醒,满是歉疚的听见她依旧温柔的声音说着,该回家了。

永近抬头,看着太阳将落未落时,红色的天空。简直就像是在燃烧一般,如烛火最后一瞬的爆芒,拼尽生命的最后一丝余晖,发出最后的绝响。壮丽而又凄美。

嗯,该回家了。永近回答着,如初见那天,走过那条长长的,狭窄的小路,送她回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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